(税务)马来西亚新业务的电子发票实施日期

(税务)马来西亚新业务的电子发票实施日期

前言

马来西亚的电子发票(e-Invoicing)已经全面开跑。随着实施日期越来越清晰,加上《1967年所得税法令》的严格执法,所有中小企业都必须早点准备,避免业务受影响,也避免触犯法规。

这篇文章用最简单的方式,整理出电子发票的实施阶段、新业务的规则,以及不遵守的严重后果,给老板、会计和负责人一个清楚的方向。

电子发票路线图重点

1. 以 2022 年营业额为基础的五个阶段

第一阶段 — 2024年8月1日
营业额超过 1亿令吉 的企业必须实施。

第二阶段 — 2025年1月1日
营业额 2千5百万至1亿令吉 的企业必须实施。

第三阶段 — 2025年7月1日
营业额 500万至2千5百万令吉 的企业必须实施。

第四阶段 — 2026年1月1日
营业额 100万至500万令吉 的企业必须实施。

第五阶段 — 2026年7月1日
营业额 50万至100万令吉 的企业必须实施。

注意:营业额以2022年的审计账目或报税资料为准。

2. 新业务的实施规则

2023至2025年成立的公司

如果全年营业额达到 50万令吉,必须在 2026年7月1日 之前实施电子发票。

2026年及之后成立的公司

必须在 营业开始当日最迟在2026年7月1日 起实施电子发票。

3. 不开电子发票的罚则(非常重要)

所有老板一定要注意:

没有开电子发票,是触犯《1967年所得税法令》第120(1)(d)条文的刑事罪行。

处罚非常严厉:

  • 罚款不少于 RM200,不超过 RM20,000

  • 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

  • 或两者兼施

而且最关键的是:

每一张电子发票的缺失,都是一个“独立的罪行”。

意思是:
每一张漏开、迟开、无效的电子发票,都有可能被个别罚款。

对中小企业的影响

1. 2026年7月前,所有企业无一例外

营业额50万的公司也必须遵守,已经没有侥幸空间。

2. 不遵守已不只是税务风险,而是法律风险

因为是刑事罪行,不能再用“等下先”、“看看怎样”这种心态。

3. 内部流程一定要升级

包括:
• 销售发票开立
• 供应商发票接收
• POS系统
• 发票审批流程
• 客户沟通
• 内部记录与审计轨迹
• 收付款流程

手工发票已无法符合电子发票的要求。

4. 新公司必须马上准备

2026年之后的新业务,从第一天就必须用电子发票,没有缓冲期。

KTP 的观点

从罚则可以看到,IRB是认真的。
电子发票不是“软性推行”,而是法律强制执行。

我们建议中小企业:
• 提前画出流程图
• 选择适合的POS/会计系统
• 提早测试 MyInvois Portal
• 在高峰期前训练员工
• 提早通知客户和供应商
• 避免2026年临时抱佛脚

根据我们的经验:
越早准备的公司,越顺利、越少压力,也完全避免法律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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